海中洲国际广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公 示
按照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根据本大楼的具体特点,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确定本届业主大会选举9名业主委员会委员。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采用下述办法产生:
1、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用业主推荐和自荐的方法;
2、推荐、自荐业委会候选人的时间,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12日止。
3、凡需推荐、自荐业委会候选人的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海中洲国际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前台领取表格或填写表格;
4、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等额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业主推荐、自荐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由业主大会换届选举筹备组进行认真审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再结合本小区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业委会成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经筹备组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5、本公示期自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6日止。
业主如有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投入物业服务中心中楼前台“意见箱”内。换届选举工作是小区管理、建设的大事,业主的建议意见必须是本小区的业主,应写上房号、业主姓名才能确认有效。
联系地址:海中洲国际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前台
联系电话:3823680
海中洲国际广场第二届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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