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举行重点提案协商督办
物业管理是否得当关系居民的幸福指数,政协委员也纷纷以各种形式提出真知灼见。昨天上午,市政协就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打造文明品质小区》这一重点提案,进行协商督办。
1996年推行物业管理以来,我市通过强化法规建设、完善监管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品质、激励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等途径,物业服务行业呈现出持续、稳步、健康的发展态势。但委员们通过调研也发现,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还普遍存在管理服务水准总体不高、业主物企矛盾化解乏力、安置小区遗留问题突出等问题。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主要通过加大物业行业监管力度、强化基层组织运行管理以及规范对物业服务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以加大物业行业监管为例,将全面推行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定期公开发布等级评定结果。在强化基层组织运行方面,提出以兼合式党支部为堡垒,建立完善楼道长负责制和小区巡查制度,加强小区日常管理。规范服务资金使用审计监督方面,将明确落实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情况公示制度。
据了解,《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物业管理中各方面的责权,将推动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工作的了解,形成业主、业委会、物业企业、职能部门等多方参与、和谐共建的物业管理新氛围。目前相关部门正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条例的宣传。
委员们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做好《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助力推进“四个舟山”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