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公示名单,共有5个设区市和18个县(市、区)入选,我区名列其中。
作为文旅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当前,消费对于文旅及相关产业的贡献日益凸显。我区作为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海岛公园和文旅产业融合试验区重点培育对象,域内文旅产业资源丰富。以此次评选为契机,我区不断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着力发展“时尚活力、商旅文融合”的夜间经济形态为重点,努力把普陀打造成为开放、有序、活跃的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试点为期两年,试点工作突出的城市可优先申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同时也将优先享受相关平台认定、项目申报等资格。
预计通过2年的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我区将建立“文旅+商贸+月光”产品体系,加快推进半升洞高端休闲街区、城北水街、杉杉·普陀天地二期等重点项目落地见效,打造“内湖幸福商圈”“520幸福街·潮生夜市”“沈家门渔港小镇滨海休闲带”等一批品质化、精细化、差异化的地标级文商旅全生活体验目的地,培育一批主题“打卡地”、美食体验店、24小时实体书店、演艺综合体等消费新业态。同时,我区将大力培育共享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新热点,持续释放大众文旅消费需求,努力形成“夜间景观+餐饮娱乐+休闲观光+文体活动”的新型城市经营模式,到2022年,实现文化和旅游消费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对全区经济增长带动作用持续增强,全区旅游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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